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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取得发票的支出可否凭借收款凭证追补至发生年度税前扣除?

发布日期:2026-03-10

可以,但有条件。根据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)规定:

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支出,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,或提供可以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(如收款凭证),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。

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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